2月完成DeepSeek系统化部署,以科技之力书写智慧医疗的“魏县答卷”,打...
2月完成DeepSeek系统化部署,以科技之力书写智慧医疗的“魏县答卷”,打造智慧医疗“最强大脑”。
“DeepSeek的接入让智慧医疗大脑具备了持续进化能力,目前正在搭建的钼靶乳腺AI诊断平台和系列辅助诊断应用,会让全县妇幼医疗保健更加便捷高效。”魏县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院长肖海莲说,他们以“全周期、全流程、全人群”为目标,融合应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构建起覆盖全县22个乡镇街道妇女儿童的智能化医疗保健健康管理平台,与微信平台相衔接,通过智能预约、导诊等,使患者候诊时间平均缩短40%,门诊效率显著提升。7×24小时在线咨询、智能健康宣教、智能随访等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24小时获得专业医疗指导支持,对偏远乡镇超5万户家庭尤其方便。推出的“AI院长投诉”通道,借助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实现投诉建议的智能分类与实时反馈,医患沟通效率显著提升,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
AI系统的助力使邯郸魏县妇幼保健院成为全国“县域智慧医疗破题样本”,突破了传统医疗资源壁垒,将优质服务延伸至百姓身边。DeepSeek引入让AI导诊准确率提升至92%,健康风险评估模型可提前3-6个月预警高危妊娠等风险。通过深度学习县域居民健康数据,系统可以随时提供推送个性化预防保健方案,高效实现“治未病”。
“AI系统帮助我们快速识别转诊指征,危急重症救治成功率明显提高,更好地守护了妇幼健康生命线。”魏县大马村乡卫生院医生王焕井说。
省市卫健委有关专家通过实地调研指出,魏县智慧医疗的“技术普惠+管理创新”双轮驱动,有效破解了县域医疗资源不均衡、服务能力不足的难题,其为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健康中国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路径。(王德峰郭海民郝雪娇)
在2025年的春天,杭州迎来了第二届医防融合发展大会,这不仅仅是一次行业内的...
在2025年的春天,杭州迎来了第二届医防融合发展大会,这不仅仅是一次行业内的聚会,更是医防融合领域的一次里程碑。这次大会上,一个来自佛山市南海区的名字——大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为了全国关注的焦点。它以《智慧融合管理家医有偿签约》的创新实践案例,从1100个参选项目中脱颖而出,荣获“2025医防融合实践典型案例”称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基层医疗服务正在经历一场变革,而这场变革的核心就是智慧赋能。大沥社卫通过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为心血管疾病的防控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这项服务不仅仅是对传统公卫服务的一种补充,更是一种升级,它利用了信息化技术的力量,让健康管理变得更加高效、更加精准。
刘晶主任带领的大沥社卫团队,在大会上分享了他们的成功经验。他们推出的‘三高’智管签约服务包,结合基本公卫经费、医保基金和个人支付,针对慢性病患者提供了个性化的健康管理和动态监测服务。这种模式不仅提高了慢性病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也大大提升了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参与度。
值得注意的是,大沥社卫还构建了一套独特的‘三个一’管理服务模式,包括成立专门的医防融合办公室来协调各项工作、开发出一套智能化管理系统来提升工作效率以及设立一体化智管门诊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全面的服务。这样的创新举措,使得该地区的心血管疾病管理形成了一个闭环,有效降低了严重心脑血管事件的发生率。
随着科技的发展,智慧医疗正逐渐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大沥社卫的成功案例为我们展示了如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同时也给其他地区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未来,希望更多的地方能够借鉴这些成功的做法,共同推动我国公共卫生事业向前发展,让更多人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为南通信息化建设的主力军,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南通分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移动”)...
为南通信息化建设的主力军,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南通分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移动”)始终践行“客户为根、服务为本”的初心使命,通过深化“心级服务”品牌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夯实网络根基,在数字经济发展浪潮中彰显央企担当。南通移动以“服务品质攻坚”为主线,在服务升级、网络优化、适老化改造、通信安全四大领域持续发力,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民生服务答卷。
南通移动通过构建“全员服务”生态体系,创新推出“未诉先治”服务模式。常态化开展“总经理接待日”活动,公司领导参加“政风热线”等民声互动节目,针对节目中曝光的通信服务共性问题,现场部署全域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问题台账-限时整改-跟踪回访”闭环机制,三年来累计解决客户急难问题3200余件。组建“服务体验官”团队,通过暗访督导提升装维时效、资费透明等关键指标;开发“线上服务直通车”平台,实现95%以上咨询投诉48小时闭环管理,确保群众诉求“立行立改、动态清零”。
以“5G信号升格”专项行动为抓手,全年完成一百多个老旧小区通信线路改造,新增电梯、地下车库等场景覆盖点位百余个,弱光小区治理达标率100%。目前全市5G覆盖率达99%,网络质量满意度同比提升2.6个百分点。同步推进智慧社区、数字乡村建设,为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提供坚实网络支撑。
全市195家营业厅创新设立“银发服务驿站”,配备老花镜、血压仪等适老设施,开设智能手机公益课堂超200场,服务老年群体1.5万人次。针对特殊群体推出“透明消费”计划,通过账单“一页清”、套餐用量预警等功能,实现资费争议投诉率下降20%。12项“暖心服务包”覆盖残疾人、户外工作者等群体,累计惠及2万余人次。
建立“技术+服务”双防线治理体系,全年拦截处置涉诈号卡3万余个,创新研发“诈骗电话AI识别模型”,上报“打猫”案例10个。构建全媒体反诈宣传矩阵,通过官方微信、抖音等平台发布原创内容52篇,营业厅视频宣传覆盖310万人次,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安全防护网。
服务民生永无止境,南通移动将持续深化“心级服务”内涵,推动服务模式从“满足需求”向“创造价值”跃升,以更优质的网络体验、更智能的服务生态,为江海百姓的美好数字生活注入移动力量。
本案例具体介绍了线G+AR技术,实现数智化消费模式转型背后的应用场景和技术能...
本案例具体介绍了线G+AR技术,实现数智化消费模式转型背后的应用场景和技术能力。数字文化消费升级大趋势下,在为线下营销厅店带来转型机遇的同时,也对传统服务模式带来新的挑战。技术的进步,正推动着产业变革,未来或将构建起新的业态。行业亟需主动适应时代趋势拥抱变化,融合创新技术,方可不被时代、不被消费者淘汰。
中国移动“5G+AR智慧营业厅”正是中国移动在5G时代对智慧零售模式的探索,为传统线下服务行业转型“打了个样”。“5G+AR智慧营业厅”通过空间增强、实时定位、融合跟踪等虚实融合技术,打破现实与虚拟的边界,实现在移动终端的营业厅一比一呈现方案,并通过AR氛围渲染,为用户营造沉浸式AR智慧家居般的业务体验。为未来移动营业厅在智慧家居销售、终端销售、新零售、新广告、无人营业厅等领域的探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10月21日,中国移动作为世界VR产业大会的受邀龙头企业之一,创新打造的行业内首个“5G+AR智慧营业厅”在2021世界VR产业博览会上进行首次亮相。作为我国文化领域的第一个国际技术标准——ITU-T T.621移动终端动漫国际标准在AR技术探索过程中的最新成果,“5G+AR智慧营业厅”的展出是中国移动咪咕在创新融合5G+AR技术应用,赋能线下厅店的又一有益尝试,引发国内外业界关注。
依托中国移动5G先发优势,中国移动咪咕公司借助5G网络的普及和边缘云的能力建设,融合多项5G+AR技术创新,赋能中国移动线下营业厅,以抢抓数字文化消费转型机遇。
在技术上,中国移动5G+AR智慧营业厅通过空间增强、实时定位、融合跟踪等虚实融合技术,打破现实与虚拟的边界,实现在移动终端的营业厅一比一呈现方案,并通过AR氛围渲染,为用户营造沉浸式AR智慧家居般的业务体验。在此场景里,用户只需一台移动终端,即可一体化享受AR魔百和、咪咕咖啡虚拟点单、线上购物、大屏互动等业务内容。
在服务上,中国移动5G+AR智慧营业厅通过定制化的AR业务办理墙,打通轻量级业务线上办理入口,用户只需与场景进行简单交互,即可实现套餐资费一键理;创新推出的AR数智人——移动虚拟客服,则可为用户提供AR导购服务。无需业务人员对接,用户通过手机等终端设备,即可对营业厅内产品进行了解与购买,自助完成所需业务办理,大大缩减了排队等候时间。
中国移动5G+AR智慧营业厅以数智化升级,改变了传统的业务办理方式、客服导购形式和业务办理氛围,除了能够在有限的空间里,为用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更立体化的业务展示内容以外,也将赋能线下厅店,节约运营人员成本,在提升用户满意度的同时带来创新数字科技新体验,为数智文化消费“提档”。
5G+AR智慧营业厅依托小场景三维空间重建、虚拟讲解员、互动拍摄、AR实景渲染、空间定位追踪等多项技术,为营业厅提供了业务讲解、场景再现,业务办理等体验,让用户在虚拟与真实世界的交互中,产生身临其境的感受。
智慧营业厅核心技术模块可分为三个部分,空间场景重建、特效场景编辑、空间导览定位追踪。
第一是空间场景,对空间场景进行图像采集,完成采集数据的清洗,相机标定,空间稀疏与稠密三维建图,实现对博物馆的1:1数字化重建;
第二是特效场景编辑,基于空间场景重建的模型,提供三维编辑器与渲染特效的开发,通过定制虚拟形象,讲解语音生成,互动区域设置,导览位置放置,完成对AR场景特效的布局设计;
第三是空间导览定位,基于SLAM跟踪,空间重定位将用户手机采集的数据与建模场景进行匹配,输出实时的相机空间位姿,从而确定用户在实际场景中的实时位子,并基于AR渲染引擎,实时渲染虚拟讲解员的导览介绍场景,结合AR合拍互动,完整实现移动端的自助导览与互动。
基于中国移动云AR核心能力建设规划,由咪咕动漫自有人员设计完成。在研发过程中,克服了定位信息不准确,定位点跳跃,gps信号在室内/室外环境下衰减,稳定性差等问题。同时,不断强化AR技术/业务平台能力建设,通过本项目中沉淀的SLAM定位追踪、稀疏与稠密三维建图、空间增强渲染等技术,目前可实现对小型场馆的实时渲染,并加快将空间AR技术应用到更多中大型场馆。
5G融入百业,数智引领未来。随着近两年5G的大规模商用,一场深刻的产业变革正在到来。不同于之前代际通信仅仅是在消费互联网领域实现升级,5G应用是在为实体经济打开想象空间,由此引发的乘数效应和聚变效应将对中国经济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而AR增强现实技术以其特有的实时交互虚拟技术属性,已成为实现元宇宙重要的基础设施,如今全球AR产业随着硬件设备和各种技术的逐步熟,AR生态圈目前处在下一波高速增长期的黎明阶段。
如果说AR是打通虚拟的数字世界和现实世界的接口,5G则是连接数字世界和现实世界的信息高铁。无论是重新定义我们的购物方式,推动新消费模式的增长,还是重新布局新技术下的营业厅,推动营业厅智能化无人化,今天的移动5G+AR生态系统正在为与世界互动的新模式奠定基础。结合中国移动数智化转型战略,依托内容、渠道、IP优势,以AR云平台为载体,以AR创新内容为核心融入千行百业,深度赋能党建、文博、文旅、营业厅、演艺、体育、游戏等领域,打造带有5G时代特色的标杆解决案例,推动形成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产业互利为内驱的多圈层AR行业生态。
”中国移动5G+AR智慧营业厅“的创新打造,可覆盖场景广,除当前已上线的营业厅场景外,也可以赋能于文博、文旅、博物馆等应用场景,打造标杆级方案。该案例的落地,验证了5G+AR在市场营销、业务办理、新形态广告等方面的能力,5G和AR作为移动的核心能力,成果可覆盖场景广,玩法创新强,用户体验良好,在各行各业都具有很大的市场空间。
经历一个月的报名征集,金鼎奖·金融助力消费优秀案例征集活动也将迎来尾声。距离...
经历一个月的报名征集,金鼎奖·金融助力消费优秀案例征集活动也将迎来尾声。距离活动结束倒计时仅剩2天,欢迎各单位继续踊跃报送!
案例方向:线上线下融合场景(如智慧菜场、商圈数字化)、信用卡分期场景(如家电、汽车分期)、文旅消费生态圈等
参考案例:A银行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支付系统、C险企实现车险理赔“秒级到账”支付服务
案例方向:个人消费贷款产品(新市民安居贷/绿色家电贷)、保险金融融合产品、信用卡权益活动等
经历一个月的报名征集,金鼎奖·金融助力消费优秀案例征集活动也将迎来尾声。距离活动结束倒计时仅剩2天,欢迎各单位继续踊跃报送!
案例方向:线上线下融合场景(如智慧菜场、商圈数字化)、信用卡分期场景(如家电、汽车分期)、文旅消费生态圈等
参考案例:A银行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支付系统、C险企实现车险理赔“秒级到账”支付服务
案例方向:个人消费贷款产品(新市民安居贷/绿色家电贷)、保险金融融合产品、信用卡权益活动等
综合成效性:是否形成可感知的消费促进效果(如消费者满意度提升、行业口碑传播)
提交要求:案例需包含背景、创新点、实施成效及社会影响力分析(字数不少于1000字,不多于3000字),可附加图文、视频素材,可提交多个类别案例(每个案例单独填写一张申报表,鼓励多提交各类视频)
本次评选分为案例征集与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产生“2025年金鼎奖 · 金融助力消费优秀案例”名单。获奖案例将在新浪财经、新浪微博、微信等媒体矩阵进行声量传播,此次活动优先报名者将获得提前展播机会。
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无需承担侵权责任——方某某与谢某某等人、某小学健康权...
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无需承担侵权责任——方某某与谢某某等人、某小学健康权纠纷案
方某某与谢某某等人课间活动时,在教室门口的阶梯处玩耍,谢某某被绊倒压在方某某身上,造成方某某门牙损伤。方某某受伤后,先后前往三家医院进行治疗,产生医疗费3610.56元。后方某某诉请谢某某等人、某小学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方某某和谢某某均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辨认及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对于在阶梯处跑跳玩耍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应有一定的认知。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判决方某某和谢某某各承担50%的责任。某小学日常已经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教育,反复强调学生守则,本案事故发生后,也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并将学生送医治疗。结合某小学提供的值班制度、巡岗巡课记录表、安全教育记录表等材料及监控视频,法院认定某小学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校园伤害事件中认定侵权责任,不能仅因事故发生在校园即认定学校一定具有责任,而是应结合未成年人受伤害原因,学校的教学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学校是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学生的危险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制定了合理明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事发后是否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并陪同就医等因素综合判断。本案通过司法裁判,依法认定学校在安全防范、安全教育、安保制度、设施场所等方面已尽到管理职责,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保障和支持学校开展正常的教学管理活动。
交通事故中未出生胎儿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应予支持——伍某某与林某、某财保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伍某某驾驶无号牌两轮电动车与林某驾驶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伍某某受伤。公安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林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伍某某承担次要责任。某财保公司是林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的保险公司。事故发生时,伍某某之妻已怀孕。婚生子出生后,伍某某诉请林某、某财保公司赔偿包括其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在内的各项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伍某某提供的医院检查报告单、出生证明、亲子鉴定等证据,可确认该胎儿形成于案涉交通事故发生之前,应当确认伍某某在事故时即对其子存在法定抚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中规定了对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虽然该法条列举了遗产继承、接受赠与两种情形,但法条“等”字亦可涵盖其他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形。伍某某作为父亲,依法应承担抚养义务。案涉交通事故导致伍某某七级伤残,对其劳动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客观影响了其子受抚养的生活水平和质量,由此给其子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故对伍某某关于其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胎儿作为潜在的生命主体,是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起点,对其权益的保护体现了法律对生命尊严的前置性关怀。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保护胎儿利益的基本精神,认定法条中“等”字的理解原则上也应包括侵权等其他需要保护胎儿利益的情形,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依法支持胎儿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保障胎儿这一特殊群体的民事权益。本案的判决体现了未成年人司法保障体系的完整性,完善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链条。
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未成年子女意思表示应“尊重而不盲从”——洪某某与陈某甲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洪某某与陈某甲经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子陈某乙由洪某某抚养,陈某甲负担相应抚养费。调解离婚后,陈某甲对陈某乙少有探望,陈某乙因缺乏父爱,闷闷不乐。后洪某某提交陈某乙书写的希望跟随陈某甲生活的意愿书,以陈某乙强烈要求随陈某甲生活及其无法全方位照顾陈某乙为由,请求判决变更陈某乙由陈某甲抚养。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甲与洪某某离婚后,陈某乙一直跟随洪某某生活,母子感情深厚。洪某某提起本案诉讼系尊重陈某乙的意愿,并非其不愿抚养陈某乙。陈某乙虽已满八周岁,但其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尚不成熟,且较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故综合本案实际情况,认定陈某乙应继续由洪某某抚养为宜,判决驳回洪某某的诉讼请求。
准确判定“由谁担任抚养人对子女最为有利”,除考虑八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还应根据各方面情况综合衡量,切实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本案中,审理法院在依法查明父母双方的抚养意愿、抚养能力、抚养条件,掌握洪某某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真实动因、陈某甲难以直接抚养陈某乙的现实困难,以及陈某乙的生活现状、心理需求、与父母的感情等事实基础上,认定陈某乙应继续由洪某某抚养为宜,体现了对未成年子女跟随父母哪一方生活的意思表示予以“尊重而不盲从”的审慎态度。为使陈某乙与陈某甲之间的亲情纽带能更好维系,法院还协同家庭教育指导师多次对陈某乙进行心理疏导,同时向陈某甲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及《家庭教育督促令》,督促其切实加强对陈某乙的亲子陪伴,关注陈某乙的身心健康成长。最终,陈某甲认真反思了自身行为,当场签下《关爱未成年子女承诺书》,洪某某、陈某乙的心结和顾虑也得以疏解。判后回访了解到,洪某某对陈某乙一如既往疼爱,陈某甲对陈某乙的探视、关心也增多。本案坚持法、理、情兼顾,既解“法结”更解“心结”,使民法典确立的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真正落到实处。
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某人民检察院诉某刺青工作室、李某某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李某某系某刺青工作室的经营者。在经营期间,李某某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在提供文身服务时未核实文身人员年龄,先后为10余名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严重损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经诉前公告,人民检察院作为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本案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通知某刺青工作室、李某某并告知行政机关,到庭参加诉讼。
经法院主持调解,刺青工作室经营者李某某当庭表示认可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与公益诉讼起诉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某刺青工作室、李某某不得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在一个月内于国家级媒体就该行为造成的影响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调解协议签订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庭对李某某进行法庭教育,到庭参与调解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亦对李某某进行了从业规范教育。随后,李某某在国家级媒体刊登公开致歉信,并表示今后将规范经营方式、严把服务对象关,依法依规经营文身业务。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未成年人文身具有易感染、难复原、就业受限制、易被标签化等危害,关系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增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文身危害性的认识,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本案中,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与经营者调解确认经营者不得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且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充分彰显司法对未成年人给予全面保护的原则,体现人民法院始终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发展需求置于首位。此外,人民法院与各部门协同保护,依法公正审理多起涉未成年人文身民事侵权案件,同时针对案件中发现文身机构违规经营等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构筑了全链条、全方位、立体化保护未成年人的协同机制。
支付抚养费与行使探望权系不同法律关系,支付抚养费并非行使探望权的前提条件——与张某某探望权纠纷
张某某与因夫妻感情破裂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予张某某与离婚,婚生女江某甲由张某某抚养,按月支付抚养费至江某甲年满18周岁。判决生效后,双方自行约定放弃江某甲的抚养权,无需支付抚养费。后因欲对江某甲进行探望,张某某以未支付抚养费为由,拒绝的请求。双方协商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张某某协助其行使探望权。
经法院调解,张某某与达成协议,享有每月一次探望江某甲的权利,张某某负有协助义务,并明确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江某甲正常学习生活、身心健康发展为前提。协议签订后,行使探望权,张某某提供了便利。此后,审理法院通过回访持续跟踪调解协议履行情况。
抚养费给付义务与探望权属不同法律关系,前者旨在保障子女物质生活需求,后者侧重维系亲子情感纽带,前者是金钱义务,并非是后者人身权利行使的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因此,以免除抚养费为筹码剥夺对方探望权的私下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完整、和谐的亲情环境是未成年人健全人格养成的重要基础,割裂子女与非直接抚养方的联系,可能损害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本案通过司法裁判保障探望权的有效落实,有力纠正了“金钱捆绑亲情”的错误认知,引导离异父母明晰抚养责任中物质供养与情感陪伴的深层逻辑,为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筑牢家庭保护屏障。
被告人方某某(案发时17周岁)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仍使用两部手机为他人提供拨打诈骗电话及连接通线元。案发后,方某某被公安局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方某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仍提供帮助,造成被害人损失,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方某某系从犯,在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审前社会调查意见认为符合社区矫正条件,故以诈骗罪判处方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本案系未成年人受利诱参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未成年人社会经验缺乏,法律意识淡薄,易受他人引诱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一旦触犯法律,将耽误学业,影响终身。本案警示社会公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切勿贪图轻松赚钱快,谨防沦为电信诈骗的“工具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学校、相关部门等也要提高警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监督、引导,加强法律知识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严防涉“两卡”犯罪,切莫让未成年人成为电诈分子的“帮凶”。
被告人张某某(作案时为未成年人)因盗窃停放在路边小轿车内的现金6000元,被民警抓获。案发后,张某某的家属代为赔偿该钱款,被害人对张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社区矫正管理局对张某某进行调查评估后认为,张某某不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案件审理过程中,某专门学校出具关于张某某在校表现的说明,反馈张某某自入学以来,认真学习,积极改变,向好发展。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主动预缴罚金,有悔罪表现,重新入校后表现良好,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应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决张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部分罪错未成年人视刑事责任年龄为逃避惩罚的保护伞,从而陷入“抓了放,放了抓”的恶性循环。一旦养成了小偷小摸的恶习,不会因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停止犯罪。社区矫正管理局通常认为有前科劣迹的未成年人再犯风险大,不同意适用社区矫正。若直接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实施羁押又会给未成年人带来标签效应、交叉感染等不良影响。本案中,法院联合其他部门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在专门学校接受社区矫正,将张某某送至专门学校,通过教育感化,积极改变,向好发展,可有效防止其再度成为不稳定因素,最终对张某某判处缓刑。法院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将涉罪未成年人交由专门学校继续教育并接受社区矫正,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思想改造,最大程度保障罪错未成年人权益。
自2015年10月起,被告人杨某某将一辆非营运的小型普通客车用于运送当地在校学生。2024年4月19日,杨某某驾驶该车有偿运送学生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查,该小型普通客车核定载员7人,实际搭载14人,其中13人为某小学学生,超过额定乘员7人且超员比例达100%,已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某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综合考虑杨某某在本案中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杨某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
学生的交通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其承载的是家庭幸福安宁与社会和谐稳定。乡村小学的撤并导致学生集中至乡镇中心校就读,学生为上学方便选择乘坐拼租三轮车、面包车等“黑校车”上学,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本案系惩治“黑校车”典型案例,杨某某未依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将非营运的小型普通客车用于运输未成年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社会危害性,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严惩“黑校车”运营者,让违法者付出相应代价,让其切身感受到法律的严肃与权威,形成震慑效应,有助于从源头防范,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未成年人出行交通安全。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
2024年,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净网”专项行动,始终保...
2024年,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净网”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紧盯信息获取、信息倒卖、信息使用等关键环节,重拳捣毁一批个人信息交易平台,坚决斩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链条,有力维护了公民合法权益和信息安全。全年,共侦破相关案件7000余起,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提醒个人信息处理者,要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规范和技术措施,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要妥善保管、存储和使用个人信息,发现个人信息泄露线索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1.北京海淀公安机关侦破刘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北京海淀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2年12月以来,以刘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制作木马程序,组织人员入职目标教培机构,定向投放木马程序非法控制教培机构内部计算机,窃取客户资料等个人信息。2024年9月,北京海淀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指导17家受害企业清除木马程序,有效消除个人信息泄露风险隐患。
2.甘肃张掖公安机关侦破“1·2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甘肃张掖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3年2月以来,以李某飞为首的犯罪团伙勾结快递行业工作人员,利用技术手段窃取快递订单相关个人信息,并出售牟利。2024年3月,甘肃张掖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查明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公安部在本案基础上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集群打击,共打掉犯罪团伙1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5名。
3.吉林长春公安机关侦破王某明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吉林长春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4年1月以来,以王某明为首的犯罪团伙伪造工商营业执照,在招聘网站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取求职者简历,并出售给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团伙牟利。2024年6月,吉林长春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查获伪造工商营业执照1000余张。
4.四川凉山公安机关侦破宋某川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四川凉山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3年1月以来,以宋某川、费某扬、和某宇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勾结教育行业供应链公司工作人员彭某,利用彭某开发运维在线学习平台的工作便利,非法获取、出售他人个人信息。2024年6月,四川凉山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并及时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5.广东东莞公安机关侦破林某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广东东莞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2年11月以来,林某成等人成立法律服务公司,发展律师事务所及具有诉讼需求人员为客户,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牟利。2024年5月,广东东莞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查处涉嫌违法的法律服务公司5家。
6.江苏徐州公安机关侦破韩某珠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江苏徐州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0年12月以来,以韩某珠、何某航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黑客手段非法获取多款停车小程序中的停车数据,并通过安装定位设备方式,为他人提供车辆定位服务并牟利。2024年6月,江苏徐州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59名,查扣定位设备33套。
7.山东青岛公安机关侦破张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山东青岛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3年12月以来,以张某、陈某静为首的犯罪团伙打着“自媒体工作室”的旗号,以招聘兼职工作人员的名义,骗取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用于注册网络账号,并出售牟利。2024年5月,山东青岛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37名。公安部在本案基础上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集群打击,共捣毁犯罪窝点21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14名。
8.河北承德公安机关侦破韩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河北承德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2年12月以来,以韩某、黄某印为首的犯罪团伙,冒充医保部门工作人员,打着帮助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的幌子,骗取受害人个人信息注册网络账号并出售牟利。2024年4月,河北承德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43名,查获各类网络账号8万余个,查明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9.辽宁辽阳公安机关侦破朱某星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辽宁辽阳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3年10月以来,朱某星等人冒充某地图App工作人员,打着免费帮助商户开通旺铺认证、提高知名度的旗号,骗取个体工商户个人信息,用于注册企业支付账号并出售牟利。2024年3月,辽宁辽阳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85名,查明涉案金额140余万元。
10.湖南湘潭公安机关侦破冯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湖南湘潭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查明,2022年12月以来,以冯某、谭某红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免费领红包、游戏皮肤等虚假宣传视频,骗取他人的网络账号并出售牟利。2024年8月,湖南湘潭公安机关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查获被盗网络账号6000余个,查明涉案金额200余万元。(记者 陈昱)
3月,我省持续做好涉突发事件、农业农村、食品安全等网络谣言的发现辟除,有力打...
3月,我省持续做好涉突发事件、农业农村、食品安全等网络谣言的发现辟除,有力打击谣言传播,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现对7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线路一双层公交车在中原路地下道(近福寿街)与涵洞上方顶棚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有网络平台账号发消息称:驾驶该公交车的司机为新司机“无证驾驶”且“科目二为”。对此,顶端新闻记者向郑州公交集团核实了解到,该网传消息不实。目前该不实消息已删除。(来源:顶端新闻)
真相:近日,南阳淅川县委网信办发现网络平台传播一则题为“河南深夜突发地震,震中居民:床晃得厉害,像坐船”的文章,称“2月22日凌晨3时17分,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发生4.3级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引发部分市民恐慌。经联合公安网警进行核查,发现李某某为博眼球、吸流量,故意捏造了虚假消息,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李某某处以行政处罚。(来源:淅川发布)
线日,开封杞县网信部门巡查发现,网络平台账号“AA步步高升”发信息称“小麦、大蒜被打农药致死”。经核查,该账号持有者尚某为博眼球,利用视频编辑软件发布不实信息至社交平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尚某予以行政处罚。(来源:开封市委网信办)
真相:近日,焦作市网信办接群众举报,多个网络平台账号发布河南合村并镇名单,相关信息中涉及焦作的沁阳市、孟州市、博爱县、温县、修武县、武陟县。经核实,确认这些信息系虚假不实信息。焦作市网信办已责令账号主办者删除相关信息。(来源:焦作市委网信办)
真相:近期,网络平台账号“黔中老哥”“一中结1E”等发布信息称“学校厨师怒斥校方提供坏枣”。经向郑东新区核实,该事件实际发生于2019年11月30日,郑东新区已依据第三方检测结果电话向幼儿园负责人告知检测未发现问题,幼儿园负责人向家委会通报了检测结果,家委会不再有异议。网传信息系利用翻炒旧闻恶意散布谣言。该不实信息已删除。(来源:郑州市委网信办)
线日,许昌市委网信办发现某网络平台账号“番茄炒蛋”发布文章《许昌暴雨:一场与自然的对话》,称“社交媒体上充斥着许昌暴雨的视频和图片,触目惊心”“人们惊慌失措,四处奔逃”“暴雨过后,许昌满目疮痍”等。经相关部门核查,确认该信息严重失实,文中所配图片均为AI生成。公安机关已对发布者进行批评教育。(来源:许昌市委网信办)
线日,网络平台账号“若云”发布文章称“河南南阳卧龙区石桥镇白河村一化工厂发生爆炸。”经相关部门核实查证,卧龙区石桥镇并未发生事件,周边居民生活秩序正常,不存在因爆炸导致的安全隐患和影响,目前该信息已删除。(来源:南阳市委网信办)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发现网络谣言线索,欢迎您向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网站举报,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